Ⅰ 脸部工伤鉴定一般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Ⅱ 我脸部受伤做了轻伤以上鉴定,到现在一个半月了,去做鉴定人家说要我等三个月,请问为什么。
这是规定,因为是不是重伤,这个得看你愈合的程度,比如愈合良好基本看不出是一种情况,第二就是如果你是疤痕体质,脸上的疤痕跟虫子趴在脸上那肯定是另一种情况,并不一定说你受伤14厘米,疤痕就是14厘米,再说你有时候个人认为是创口,法医有时候不认可,比如划伤,就是拖刀痕并不属于创口,缝合的才属于创口。
重伤鉴定标准是单个疤痕是4平方厘米、两个是7平方厘米,总计9平方厘米构成重伤;长度是5厘米、两条是8厘米,总计10厘米,致使面部容貌毁损属于重伤。
Ⅲ 面部毁容鉴定
从法律的角度上面部毁容鉴定标准如下:
6. 2. 1. 1 重度 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a) 眉毛缺失; b) 双睑外翻或缺失; c) 外耳缺失; d) 鼻缺失; e) 上下唇外翻、缺失或小口畸形; f) 颈颏粘连。
6. 2. 1. 2 中度 具有下述六项中三项者: a) 眉毛部分缺失; b) 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c) 耳廓部分缺失; d) 鼻部分缺失; e) 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 颈部瘢痕畸形。
6. 2. 1. 3 轻度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二项者。
6. 2. 2 面部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6. 2. 2. 1 轻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4。
6. 2. 2. 2 重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2。
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三级
l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 ≥2/3并有中度毁容
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六级
1.面部重度异物 色素沉着或脱失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七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 30%
5.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6.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八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3.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1cm2的瘢痕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1%
根据您说的情况,肯定是能够得到赔偿的情况,但是具体状况未看到,所以您可以根据上文自己对照研究。
Ⅳ 面部疤痕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表
受伤后的3个月。
Ⅳ 面部伤情鉴定
无法鉴定,可能没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Ⅵ 面部毁容怎么用工伤鉴定
先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才能去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Ⅶ 脸上的伤疤要达到多大,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十级评定规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2、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标准规定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7)面部毁容鉴定多久可以做扩展阅读:
伤残鉴定时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伤残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Ⅷ 面部损伤需多长时间天鉴定伤残
一般需要两个月时间,同时需要进行医疗终结。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